1.密切數學與生活的聯繫,使抽象的、形式化的數學建立在兒童生活、豐富的生活背景之上,從而增進少年兒童學習數學的興趣。

2.通過數學教學改革,努力實現師生關係的民主與平等。改革單純教師講、學生聽的“注入式”的教學模式,提供給兒童觀察、操作、實驗及獨守思考的機會。通過學習考群體的討論與交流,進一步歸納、驗證,從而形成數學結論,從而讓兒童獲得更多的數學活動經驗。

3.教師應鼓勵學生對同一個問題積極尋求不同的思路,而不是以教科書上的或教師事先預設的答案作為評價的依據,限制學生的發展。學生勇於回答問題的行為是教師首先應給予肯定的,至於回答的正確與否,是第二位的,是可以經由學生集體討論逐步澄清的。教師不能把自己放在“裁判員”的角色上。否則,久而久之,學生的主體性和責任心等領域的發展就會受到限制。

4.教師應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積極組織學生運用數學做專題研究,使學生得到“按集信息、分析處理信息、將實際問題數學化、建立模型並解釋相應用”的訓練。

5.教師應視兒童的差異為正常,不能強求學生在數學上獲得同樣程度的成功。企圖讓所有的學生在數學上取得優異的成績是不現實的。教師應更多地關注學生對數學的積極態度,關注兒童能否學會從數學的角度思考問題。特別要注意保護學生尤其是數學學習有因難的兒童數學學習的積極性,並給予積極而善意的幫助。同時,對於學有潛力的學生,在學生自願的前提下,給予有針對性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