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关键机制就如同西方谚语所言:“教育并非注满一桶水,而是点燃一团火(Education  is not filling buckd,it is lighting a fire)。”能点着火是由于每个人天性就存有创造性种子,每颗火种点燃的时机不同,点燃的方式不同、很难以一群个体的方式点着,需要依据每个个体的成长发展火候确定如何点,何时点,所以一切教育行为都需要具体的个体出发,而不能一概而论。

教学、管理、评价乃至国家教育政策法规、规划都应该从具体的教育个体出发,而不能仅仅以其他与人相关的中介作为出发点,不能从抽象的、群体的概念以发,或甚至以各种借口来压制、侵害个体的教育。

通常违背人本教育的方式是仅仅从政治、经济或某个人的主观臆断出发,要求教育为政治、经济或某个人的主观意向服务,或者用“人民”之类抽象的群体概念作为替代,遇到现实中真实具体的个体教育时却视而不见。从逻辑上说,唯有解决了教育实践中每个具体的、现实生活中有鲜明个性和巨大差异的教育个体问题,才算解决好群体概念的“人民”的教育服务问题:仅仅从抽象的“人民”概念出发,就可能忽视具体的教育个体,或仅仅选择性关注群体中的若干个体。具体的某一个体有可能是优秀的,也明日是并不优秀的;有可能比较富御,也可能比较贫穷;有可能是不同民族和不同文化与地理背景中的人。所以,唯有从具体的个体出发才可能是人本教育,从群体出发就不可能是充分彻底的人本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