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的課程政策隨著自身社會、經濟、政治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而呈現出巨大差異。雖然各自的重點不同,但課程政策都涉及到了以下幾方面,即著手加大社會凝聚力,建立有國家特色的全球化社會,繼承優秀文化傳統;強調傳授學生以文化、倫理和道德價值;關心未來經濟發展和國際競爭;要求教育機會均等和公正,減少諸如由城鄉、性別、民族、宗教信仰、貧富和體格等差異造成的不平等現象;提高所有學生的成就。

對於義務教育來說,各國都有一些共同的目標,即幫助兒童發展基礎知識(識字、算術、生活技能)、培養批判性思維和問題解決技能、挖掘學生的身心潛能。有些國家還提到工作世界的知識、尊重人類尊嚴與人權、理解生態環境、國際理解和無歧視的全球觀念、公民和道德價值、適應變革的能力。各國最大的差異主要在於課程中是否包含宗教的目標。

所有國家的學校課程都受制於政府制定的課程政策(國家級或地區級)。有些國家沒有國家強制性課程,每個地區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課程,如澳大利亞、德國和美國;有些國家則完全由國家控制課程,包括課時分配、學科內容、測驗,如越南、老撾;有些國家有統一的課程指南,由學校靈活實施,如新西蘭。課程法規越集權,課本的開發和供給也越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