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文本的內部規則,強調語言和結構是作品限一的存在和價值,從而確立了形式主義的藝術觀念。它超越了傳統認識論視團中的內容與形式的劃分,如俄國形式主義代表人物日爾蒙斯基所說:“簡言之,如果說形式成分意味著審美成分,那麼,藝術中的所有內容事實也都成為形式的現象。”於是.主張用“素材”和“手法”的劃分去代替傳統“內容”和“形式”的劃分。他們認為,“素材”沒有以前被稱為內容的那種積極的決定作品形式的功能了,它只是一堆消極的等待選擇和加工的材料,而“手法”才是藝術創造的決定因素。正是手法提煉素材,賦予它審美形式。由此確立丁手法、技巧等形式因素在文藝作品中的重要地位*新批評派則用“肌質”和“構架”來代替“內容”與“形式”,認為文藝作品是一種肌質化的本體存在,構架只是起著一種負載肌質的作用。其代表人物藍瑟姆認為,一首詩的構架是能用散文轉述的東西,是使作品的意義得以連負的邏輯線索,作品中無法用散文轉述的則是肌質,即構成作品的全部細節,包括詞語的音、調及所表示的能夠感覺到的—切現象。在作品中,肌質不是構架的附屬品,而是作品的本質及精華所在。結構主義則用“結構”這個有機整體的概念來替換“內容。與“形式”的概念,認為藝術形式就是一個由表及里的多層結構。結構是藝術本身諸構成因素的關係,而不是藝術與其他事物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