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來,在文章寫作中流傳著許多錘字煉句的佳話。所謂“吟安一個字,捻斷三莖須”,“二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為求一字穩,耐得半宵寒”,“一字師”等,部是精心錘煉字句的美談。

錘字煉句,就是反复掂量和挑選,力求把最恰當的詞語用在最恰當的位置上,從豐富的詞彙中選用恰當的詞語生動地反映客觀事物和表達思想感情。以魯迅先生的小說《藥》為例,其中寫手的動作—共用廠38個不重複的動詞,而在寫交換人血饅頭的場面中.作者表述於的動作就用了13個動詞,都很準確貼切。特別是“攤”、“攝”、“搶”、“扯”“裹”、“塞”、“抓”、“捏”、“摸”等動詞的選用,其推確貼切幾乎達到了無可更改的程度。一個“攤”字,一下子就把劍子手索款的架勢活現了出來;而“槍”、“扯”、“裹”、“塞”,既渡確地表現了多所觸到的個不同的對象,又貼切地反映出動作的急迫利索。對於洋錢,只一個“抓”,就可以看出訛詐式的攫取;而“捏一捏”轉身就走,足見其貪婪和得意之態。膽小善良的華老栓,被這殺人的場面驚得目限口呆.只能是慌忙把深裝在口袋裡的洋錢“摸”出來。這一“模”字,形象性極強。這些詞都是作者精選的,“攤”不能用“伸”代替,“槍”、“扯”、“裹”、“塞”、“抓”、“捏”這幾個詞,如用相近的動詞“草”、。撕”、“包”、“遞”、“取”、“掂”等來代替,就遠不如原來表情達意傳神了,而“攝”字,則正好表現了饅頭經血浸泡以後持於手中的唯一方式,改用“抓”成“拿”等,都不貼切。從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魯迅先生寫文章選用詞語,達到何等準確貼切的程度,足見其錘字煉句的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