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物理課程可以按照難度、深度和繁簡程度分幾個不同的層次,並且可以開設一些不向門類的課程。

例如,物理課程可以分為基本水平、一般水平和較高水平,也可分為較低水平和較高水平。不同水平的教學要求、教學大綱和教材各有不同。不僅且同一年級的學生學習物理學科可以選不同的水平,而且同一個學生在不同學期也可以選擇不同水平的物理課程,如第一學期學習基本水平的物理課程,第二學期選擇較高水平的物理課程。

過去,我國中學的物理課程,在深度、難度和繁簡度上一直採取“一刀切”的辦法處理。要增加內容則通道增加,要精簡則統一精簡。這就不能適應不同水平、不同發展傾向的學生的不同情況和要求,以致一些學生感到物理課程過深過難、負擔過重,而另一些學生又感到學習不夠。在80年代中期,為解決這一問題,物理課程曾採用甲種本和乙種本兩種教材的辦法,但沒有取得預期的效果。不過並不是分兩種水平的教材本身有問題,而是因為受統一的高考和計會心理的影響.同時所採取的具體辦法仍然不能擺脫“一刀切”的習慣,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分兩種水平的教材的原意。因此.物理學科的課程必須要分層次,要改變“一刀切”的辦法.使不同的學生可以分別選擇不同層次的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