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頒布和貫徹執行,標誌著我國國民基礎教育進入丁一個新的階段。到本世紀末,我國絕大多數地區的適齡兒童和少年將受到九年的學校教育。那時,我國各民族人口的科學文化素質將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它不僅為各類專門人才的培養奠定良好的基礎,而且還為“兩個文明”的建設創造了必要的前提條件,這將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產生深遠的影響。

普通教育,通常是指中小學校的教育。它有別於高等專業教育、中等專業教育、中等職業技術教育。它的主體對像是兒童、少年和部分青年,它是實施普通文化科學知識的教育,是國民基礎教育。在普通教育中,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佔據兩個教育階段,是屬於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範圍的教育。兩個教育階段佔據九個年齡階段,每一年齡階段若按3200萬人口計算,受教育對象就是2億人。所以,義務教育儘管不是普通教育的全部,但它是構成普通教育的基本部分。

義務教育的性質,它是依照法律規定,適齡兒童和少年必須接受的,國家、社會、學校、家庭必須予以保證的國民教育。按憲法規定.義務教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每個適齡少年、兒童應享有的權利,同時也是應盡的義務。目的在於使每個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獲得全面發展。這既是國家的需要,也是每一個人發展的需要.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對新生一代說,主要是應享有的教育權。因而,義務教育的特點具有法律的強迫性質,同時也是免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