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56 個民族,至今正在使用的文字有20 多種。為f 使語言文字在社會生活中更好地發揮互相交流的作用,必須有統一使用的規範文字。 2000年10 月31 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同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簽發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十七號主席令公佈,並於2001 年1月1 日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是我國近百年來尤其是近50年來漢語規範化運動的結晶,是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必然產物,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關於語言文​​字的法律。這部法律規定了”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是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並依此確定了規范漢字作為國家通用文字的法律地位。
它的製定與頒行,使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推行有了法律上的依據和保障。
學術論文使用的文字除了漢字之外,還有對外交流使用的外文文字,主要是英文。因此,學術論文的文字規範,實質上指的就是規範的漢字和規範的英文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