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議事論理為主的理論性文章,著重在分析矛盾、閉擇事理、發表看法和主張上。它的基本內容是論點和論據,而它的結構形式就是按照論點和論據之間的邏輯關係,把內容材料組合起來,使論點論據有機統一。這類文章的層次劃分,大致有如下幾種情況:

(1)“總分總”式。就整體而言,一篇理論性文章的結構形式是“總——分——總”.它包括序論、本論和結論三個層次。序論先提出問題,確立中心論點;本論具體分析論述問題;結論在分析的基礎上,加以歸結,對問題作出明確的回答。

(2)就本論部分說,又有“並列式”、“遞進式”兩種。

本論是一篇理論文章的主體,內容較多,篇幅最長。在序論部分的中心論點下面,往往包含若干分論點,每個分論點即可作為本論部分的一個層次。本論部分層次的安排大致有兩種方式:一是並列式,即各個層次之間呈現為“並列”的關係。如毛澤東的<論十大關係>中的本淪部分是十大關係的並列。二是遞進式,即各個層次之間呈現為“遞進”的關係。如毛澤東的(反對自由主義)中本淪部分的兩個層次,第一層先列舉自由主義的十一種表現,從現像上說明什麼是自由主義;第二層剖析自由主義的危害及產生根源.從本質上說明反對自由主義的必要性。這兩層便是從現像到本質的層層深入的論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