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歷史存在是豐富多樣的,並且文學處於永遠的發展之中,所以文學體裁的存在只是相對穩固的,它的分類也只是相對的、大體的,而不能被絕對化。別林斯基指出:敘事類、抒情類、戲劇類雖然“彼此有別地存在著,但是,當它們呈現在個別詩作裡的時候;它們並不總是明確地劃分著的。相反地,它們常常混合在一起,以至有的在形式上是史詩類的作品,卻具備戲劇的特性,或者相反”。這就很好地說明了文學體裁的相對性。

體裁的相對性具體表現在:

第一,從體裁的自身存在來說,它是相對穩固的、變異的歷史性存在,即如上所述,處於穩中有變的動態平衡中。體裁的變異性、歷史性就是體裁相對性的表現之一。任何體裁都有一個從無到有、從簡單到復雜、從粗糙到成熟的過程。 ’

第二,體裁的劃分,都只是針對已有文學來進行的,而無法涵括未來可能出現的新樣式。通俗地說,體裁分類主要是向“後”看的,而不是向“前”看的。當然這並不是說現有的體裁就一定不能說明、容納新出現的文學。體裁這只“舊瓶”常常可以裝“新酒”,但並非可以裝下所有的“新酒”.所以它相對地穩固又適時地變化。

第三,體裁對既有文學的總體歸納和概括,也只能是大體的、相對的.它不能鉅細無遺地包容一切,即體裁分類的有效性是有限的。譬如報告文學,不管是把它歸人虛構性的小說中還是納入私我性的散文中.都似乎有點牽強,現在人們大多數只是按照約定俗成的作法把它歸為散文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