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宏觀上看,馬克思主義認為:社會是以共同的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而相互聯繫的人類生活共同體。它的總體結構由兩大部分構成:——部分是經濟基礎.一部分是上層建築。因此,要認識文學的社會本質,就必須首先了解什麼是經濟基礎,什麼是上層建築,以及兩者的基本關係。

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指出:人們徵自己生活的生產關係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意志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

恩格斯在《在馬克思塞前的講話》中也指出:一個民族或一個時代的一定的經濟發展階段,便構成為基礎,人們的國家製度、法的現點、藝術以至宗教觀念,就是從這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而,也必須由這個基礎來解釋,而不是像過去那樣做得相反。

由此可見,經濟基礎就是“生產關係總和構成”的“社會經濟結構”,是“一定的經濟發展階段”斯大林的話來說就是“社會發展在每一階段上的經濟制度”。上層建築,則是建立在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會意識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