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现在既改考试,也改招生,仅不改变政府在考试招生中的主体地位,在行政主导下的统一考试和以计划为依据的集中录取不可能在这一框架里得到改变,只会是从一种低水平的混乱变成另一种低水平的混乱,不会发生质性的变化。这一做法与习近平同志2014年2月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所强调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很难一致。因为不改变行政主体的高考招生说到底还是行政治理思路而非法治思维;是部门管理,而非多元共治,是单向的、强制的、刚性的,其有效性难以保证,而非多方参与的、合作的、包容的,考试招生中的角色混乱、定位不明问题不能得到解决,教育评价的诸多矛盾依然存在甚至会加剧。

所以,政府从自己不专业的考试和招生以及教育评价领域退出,使原本就应是考试招生主体的学生和学校归位。同时也是政府简政放权,回归小政府、服务型政府、监督型政府,这才真正符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方向。放出空间让专业组织自主生成,同时加快法治,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和学校内部专业评价团队的建设,就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稳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