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供给严重不足。政府大包大揽,急于求公求纯的做法与当时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相差甚远,其结果是使本来就不足的国家财力更为分散,直接影响普及小学的进度。

国家包办教育政策实行两三年后,包办教育的体制弊端日益显露,主要是抑制了地方和个人以及全社会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不能满足不同人对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1955年7月30日,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第九章“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中提出:“普通学校教育事业应该根据师资和国家财力的条件,并充分利用原有学校的人力和设备,做适当的发展。同时,应该根据提倡农民群众自办学校,允许私人开办学校的方针,依靠群众的力量,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来发展中等和初等的教育事业。”五年内“应该基本上完成在工农干部、原有产业工人和农村积极分子中扫除文盲的任务”。对政府垄断办学权的争论并没有导致对政府垄断办学权的质疑,但让人意识到仅靠政府办学满足不了人们求学的需求。

1957年3月18—28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第三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认为小学教育的发展必须打破由国家包下来的思想。在城市里,要提倡街道、机关、厂矿企业办学;在农村要提倡群众集体办学。私人办学可以允许但不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