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課程結構和課程設置的改革,必然要涉及課程的內容,深入到課程內容的領域。很明顯,要進行上述一系列改革,首先就必須改革原有學科課程的內容體系。

原有的學科課程都是必修課,而且基本上佔滿了學生的學習時間。如果不改變這種全必修的學科課程“一統天下”的狀況,就不可能實行上述一系列改革,不可能活動納入課程體系,不可能開設選修課,也不可能增設什麼實用性課程。這也就是說,要實行上述一系列改革,原來全必修的學科課程必須要為開展多種多樣的活動和開設選修課及實用性課程讓出時間。對於這些必修學科來說,這就是一個很大的變化,必須要動相當大的“手術”,而不是像過去那樣只“精簡”或“壓縮”一下就可以解決問題的。

不僅如此.原來這些必修學科的課程之所需要改革.還有一些實質性的重要原因。

原來這些必修學科的課程,總的說來,標準過高,內容過重。高中,實際上是以升學的要求為標準,而且數理課程是以升人理工科專業的要求為標準,文科課程是以升入文科專業的要求為標推。這也就是說,只以部分學生以至少數學生的較高需要為標準,以致多數學生成到學習困難,負擔過重,同時也不符合他們的實際需要。高中如此,初中和小學則逐級隨之。只有從根本上改變這種情況,才能使學生的負擔減輕下來,也才能實行上述一系列改革。而要改變這種情況,必修學科的標7B與原來相比,就要相當大幅度地降低,內容自然也就要相當大幅度地減輕。原則之一就是:所有學生都要學習的共同必修課必須以所有學生的共同需要也是社會的普遍需要為標準;而且這種標準應該是大多數乃至絕大多數學生都能夠達到的。就是說,不能以升學的要求為標準,更不能是每個學科都以升入本學科專業的要求為標7R。適應升學要求的問題,應該由選修課來解決。準備升學學習不同專業的學生,可以分別選學適應其具體要求的選修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