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裁既是對作家創作的一種規約,又能在作家尊重它的內部規律的基礎上不斷得以改建、重建和創建。作家構建體裁的企圖總是和瓦解體我的衝動相伴而行,所以體裁發展的總體格局呈現為遵循邊界又不斷確定新的邊界的運動。當然創造體裁或確定新的體裁界限,亦非一己之力,需要這種體裁本身對於社會和文學有較大的適應性,需要得到文人群體的認可、模仿和運用。總之,體裁是全體文人在觀照社會和自我的基礎上確定、認同、豐富、完善而成的精神性成果,處於確定一突破—再確定一再突破的歷史運動中。

世界各國最早出現的體裁是詩歌,以後小說、戲劇文學才逐漸發展、成熟起來。這一方麵團然是由社會生活內容日趨豐富和發展所決定的,另一方面也是與作家繼承前代文學傳統、積累創作經驗和發揮自己的創造性分不開的。一個時代,一個作家,如果不能以前人的文學遺產作為基礎,長期地積累創作經驗,並適應時代和社會的要求,充分發揮自己精神上的主動性,那麼,體裁就不會得到豐富、完善,新的體裁也不可能產生。魯迅在《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中說:“小說到了唐時,卻起了一個大變遷。我前次說過:六朝時之志怪與志人底文章,都很簡短,而且當作記事實;及到啟時,則為有意識的作小說,這在小說史上可算是一大進步。而且文章很長,並能描寫得曲折,和前之簡古的文體,大不相同了,這在文體上也算是一大進步。”,顯而易見,小說從志怪、志人的短制,發展到唐時長篇的傳奇,既是社會生活變遷的結果.又是文學創新的要求和標誌.足文人們適應生活的發展並主動探索、構建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