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将教育定位为基本民权,才能推动整个社会的有效转型,教育提高人本值才能有比较准确合适的基础和参照系。

教育的结构和形式与社会类型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这里不打算仅就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而是把人放在其中看它的变化。

人类早期虽然群居,社会关系却不会太紧密,相应的教育也是松散的,没有严密的组织。农耕文明时代,教育是个别化的、个性化的、分散的,那时的教育形式最为典型的是在生活活动中言传身教,相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是低效的,相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又可能是极为高效的。在5000多年历史变迁中,教育结构和形式先后经历过非形式化、形式化、制度化等不同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个体的自主性相应地是逐级降低的,或者说教育的人本性总体上是逐渐降低的,当然要排除对某些拥有特权群体的教育可能存在较高人本性的特例。“轴心时代”无论是中国的老子、孔子、孟子、荀子,还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乃至《圣经》所载耶穌基督,佛祖释迦牟尼,都几乎一致主张“因材施教”的个性化教育,这条原则在后来实施起来越来越难,真正落实的越来越少,就是具体个体的教育人本值在不断下降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