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各种对“教育理念”的理解时,我们可以整理出教育理念如下的基本特点:

(1)教育理念是教育主体对教育及其现象进行思维的概念或观念的形成物,是理性认识的成果。

(2)教育理念包含了教育主体关于“教育应然”的价值取向或倾向,届“好教育”的观念。

(3)教育理念不是教育现实,但源于对教育现实的思考,是教育主体对教育现实的自觉反映。因此,理论上它们是理念载体即理念持有者对教育的清醒认识,是他们关于教育的真知灼见。

(4)教育理念是个其外延比较宽泛并能反映教育思维一类活动诸概念共性的普遍概念或上位概念,如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主张、教育看法、教育认识、教育理性、教育信念、教育信条等都在理念之中,而理念本身也包含了上述诸概念的共性。此外,教育理念还以上述诸概念的外在形式表现出来以示其既有抽象性又有直观性。如教育宗旨、教育使命、教育目的、教育理想、教育目标、教育要求、教育原则等等。

(5)教育理念之于教育实践,具有引导定向的意义。

鉴于对上述教育理念之基本特点的认识,可以对教育理念作如下的厘定:教育理念是教育主体在教学实践及教育思维活动中形成的对“教育应然”的理性认识和主观要求。。

教育理念既可以是系统化的亦可以是非系统的、单一或彼此独立的理性概念或观念,取决于教育主体对“教育应然”即教育现实的了解和研究程度,以及他们指导教育实践的需要。无论是系统的还是非系统的教育理念,均对教育主体的教育实践发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