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接受是由各種成分復合而成的統一體。從性質的角度,可以將其分為鑒賞性接受、詮釋性接受和批評性接受三種:三者都是對文學作品的閱讀、理解與創造,但性質與基本任務又有不同。
鑒賞性接受是對文學作品的情感性參與、理解與創造,滿足的主要是個體性的審美趣味需求,著重實現的是作品的審美價值,要追求的是個體的精神愉悅,更具審美享受的意味。
批評性接受是對作品的理性檢測和衡定。它以一定的理論背景和理論原則作為自己的出發點,以此來接受、理解文學作品,做出必要的理論闡釋和盡可能恰當的客觀評價,因而更具有科學研究的意味,著眼的是實現包括作品的審美價值在內的廣泛的社會價值。批評性接受也即人們一般所說的文學批評。
注釋性接受是對作品的歷史性、知識性、社會性等進行多方面的考察與疏解,以幫助人們在接受過程中真實地重建作品。詮釋性接受包括的范圍很廣,如對作品字詞句進行注釋,對作品包含的典故等做出解釋,對作品產生的社會文化背景進行考察等等。詮釋性接受由於主要是對文學作品進行考察和知識性的疏解,因而往往為人們所忽視。其實詮釋性接受在文學接受中的地位也是很重要的,因為不僅有效的鑒賞與批評需要以對文學作品的知識性把握為前提,而且鑒賞與批評也隻有在對文學作品的知識性的准確把握的基礎上才能正確地進行。比如一篇用文言寫成的小說或詩歌,我們隻有在把握了其中字詞句的准確意思之后,才能進一步深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