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活動是與人類社會同時產生的,而教育成為一種獨立的社會形式,則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宏觀教育的發展變化,它在不同的歷史階段中,具有不同的特點,培養著不同品格的人,教育目的、內容、方法、形式等都呈現出根本的不同和眾多的差異。微觀一特定社會形態的教育,又有各種類型和不同的級別、類別,及多種多樣的教育觀、教育活動。但這不是說,一種變化了的教育和原來的教育毫無共同之處,或者說只有變化而無保存,只有變更而無穩定,也不是說,各種不同的教育現像中沒有同一的普遍的東西。現像中同一的東西,現像中保存著的東西,就是事物的規律,就是事物的本質。我們的任務,是要經過一番浩繁的功夫,由表及里,由現像到本質,通過科學的抽象,找出教育現像中同·的東西,那就是教育的質的規定,這一規定局於教育的各個對象,並把教育活動和其他社會現象區別開來。

什麼是教育呢,教育的規定性的屬性是什麼呢”教育的本質屬性,簡言之,就是根據一定社會的需要所進行的培養人的活動,或者說是培養人的過程。

關於教育本質的涵義,在中外教育史k,許多人作過表述。在我國古籍中,最早見於《孟子·盡心篇》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中庸》上說,“修道之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