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廣告的形式乾姿百態,寫法靈活多樣,結構變幻無窮,但都離不開用語言文字來展爾廣告的主題和創意(用極為簡潔的語言構成意境,使消費者置身其中)。因此,廣告中的廣告文(不包括繪畫、照片等)仍然有其完整的結構和相對固定的寫作格式。
1. 標題。標題是廣告的核心,是表現廣告的主題的短文或短句。它位於廣告文案的醒目部分,是廣告的眼睛。無論是視覺形象的廣告,還是聽覺形式的廣告,標題都要新穎獨特、生動有力。既做到重點突出,又要引入註目。可通過直述、間接說明、提問、綜合等手法以及襯托、設問、誇張、層遞、對比、勸勉、慶諧、俗語答多種修辭方法來立意。
2.標語。是廣告文案中的’商標”,是廣告中反複使用的語言標誌。它使用靈活,具有極強的獨立性。它可以起宣傳鼓動作用,使商品的特點、作用、構造、使用效果等很好地表現出來。在寫作標語中,製作者多采用簡短原則、利益原則和牌名原則,通過頌揚、號召、比噴、談諧等多種形式表現出商品的特點、作用、聲譽等。
3.本文。是廣告說明和介紹商品與勞務等內容的主體部分。用來介紹產品品種、性能、特點、規格以及服務內容、宗旨、範圍等。它由引言、主體、結尾組成。引言在寫作中沒有統一模式,只要求根據需要迅速、準確、生動表明標題原文、引起下文就行。而文體部分則可以根據不同的廣告對象採取直述式、宣告式、近明式、論說式以及描寫、戲劇誇張、擬人、象徵、烘託等多種方法具體寫明廣告要表現的內容*它必須做到簡明扼要、真實可倍、小心突出,個性鮮明。
4.附文。寫明商品、商標名稱,公詞或—家名稱、地址、電話、聯繫人、電報掛號、銀行帳號、推銷單位、廣告設計單位等。
現代廣告圖文並茂,不僅非常講究內容的充實和視覺的華美,而且特別重視表現的新穎和技巧。所以在廣告文體結構四要素的排列上,著墨洋略十分靈活不拘一格。